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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旅游常遇到的旅游陷阱!

    来源:北京中国国旅发布时间:2016-06-23

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示您:
车站、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出现的小传单、拉客参加的北京旅游,北京一日游多为假冒旅行社,是否具有真正的旅游资质,还需要游客注意,他们以相当的低廉的价格来吸引游客,到时候会出现强制购物,强制消费这种情况,所以要小心陷阱。以下是如何选择正规旅游公司和办理手续时的一些注意事项:
1.选旅行社要看清“四证”
在旅游线路选好之后,交钱之前首先要查看旅行社的资质认证,资质认证主要查看对方是否“四证”齐全。“四证”是指旅游经营许可证、质保金交纳证明、旅游保险保证书、营业执照。出境旅游的游客,还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。其次,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性,看清合同上是否加盖旅行社的合同专用章,合同专用章的旅行社名称与合同抬头的旅行社名称是否相符,经办人是否签署真实姓名等,以避免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,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。最后,如果合同上有需要修改的地方,要谨记两份合同都要修改,并且在修改的地方一定让对方签字确认。
2.当心陷入合同“陷阱”
近年来旅游纠纷不断,十分不利于旅游市场的发展,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则对合同约定的事项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。首先,旅游者应在合同中对所要求的服务项目及标准做出明确约定,如乘坐的交通工具、住宿标准、每日的具体行程等项目。当住宿设施是一般的旅馆、招待所时,应明确约定住宿房间内的床位数、有无卫生间等。对于旅行社提出的所谓“自费”或“推荐”的旅游项目,其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,对于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,游客有权拒绝参加。这些容易出现纠纷和损害游客权益的内容都应在合同中明确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游客,可就特别事项与旅行社另行约定补充条款,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。对于旅游费用外的各项费用,如燃油附加费、机场建设费、签证费等也应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示。
3.注意食宿条件不符
事实上,有些旅行社在广告上宣传中,某些线路常常以低团费吸引游客,但游客真要报名,却被告知那是包团价格,一般散客没有特价。住宿方面,一些旅行社常常使障眼法,如广告中明确承诺“团团赠送两晚四星酒店”,实际到了行程表中,“四星酒店”就变成了“四星标准”。说是吃、住有标准,但是实际上标准缩水、质价不符。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,是目前旅行社广告的一大特点,其背后陷阱重重。
4.购物“陷阱”也要提防
除了餐饮、食宿是投诉的热点之外,防不慎防的购物陷阱才是造成游客经济损失的祸首。购物陷阱虽然普遍存在于组团旅游中,但低价港澳游,新马泰南亚国家旅游中,购物陷阱却常常能够令游客倾囊而出。各类型的游说,防说不慎防,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很多购物点都会利用“老乡”这张情感牌,首先博得游客好感,然后都会采取自曝黑幕的方式,骗取信任,最后人家不用费力,几乎都是游客自己赶着往陷阱里跳。利令智昏、贪心很容易让人蒙蔽了双眼。“所以,出门旅游,小便宜一定不要沾。天下没有白来的午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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